各支部、处室、年级组:
、自治区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全面总结我校2014—2016学年“三育人”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按照《昌吉州回民中学“三育人”工作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由学校工会组织在全校开展每两年进行一次的“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为 2014—2016学年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教师按5%比例在全校年级组中评选出“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忠于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并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堪称“四好教师”的优秀教职工。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无任何教学事故;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估中成绩突出;
3、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在关心学生、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勤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方法,具有较强的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办事公道,讲究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3、结合管理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成绩突出。
(四)“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及时,服务效果好;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任劳任怨,服务质量高;
3、结合服务工作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效果显著,受到学生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支部、处室、年级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三育人”评选工作深入人心。
2、民主推荐。各支部、处室、年级组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三育人”评选条件和名额比例,召开教职工大会推荐候选人。
3、综合评选。学校工会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对各支部、处室、年级组上报的人选进行初评,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委审定批准。
4、人选公示。将“三育人”先进个人人选名单在公示栏及校园网上公示,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
四、奖励办法
经校委审定后被评为“三育人”先进个人的,由学校颁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支部、处室、年级组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
2、评选工作起始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4日。各支部、处室、年级组于9月5日之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报学校工会(校工会杨杨委员处)。
3、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自拟大标题,各部分自拟小标题,材料的开头部分要介绍候选人的自然情况和获奖情况。字数在3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并上交电子版。
昌吉州回民中学工会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