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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早给女神写情书是几年级?千万别告诉我你在幼儿园或者小学就用歪歪扭扭的拼音下手了,那我得老老实实地唤你一声“师傅,请收下我的膝盖”。我写最早的情书是上初二,但落款的名字不是我,是我的一个哥们,我是替人捉笔写情书。
同班哥们看上了班花,写了份情书让我审阅,我那时候作文可是经常作为范文让全班学习。哥们打篮球是好手,可写起情书来真不是一般的不行,情书称呼就来一个“亲爱的”,再往下看,表达爱慕之情短短几行字,什么喜欢你柔情似水,喜欢你貌美如花……小样,还会用排比。我问哪里来的,哥们直言:“成语词典上的。”
我直白地告诉他:“你这份情书过去,死定了。”哥们面露难色:“要不你替我写一封吧”。我说:“兄弟,你暑假作业我可以帮你,作文我也可以帮你,唯独这件事我帮不了。”哥们央求:“要不我给你钱,十元。”那个时候十元可不得了,够我吃一个星期。
于是我接了这个活儿,这是我收到最早的 “润笔费”。接到哥们的十块钱,我假装义正辞严地告诉哥们:“我可不是为了钱,纯粹拿你当兄弟。”哥们唯唯诺诺:“那是!那是!”接了这活儿我就后悔了,我那时的作文水平也仅限于“记一件小事”、“记敬爱的老师”什么的,提笔方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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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代,谁还没干过点年轻的傻事?)
不会写没关系,临摹呗。我花了两元钱买了本《台湾大学生情书大全》,到现在我还能记得那本书的书名,东拼西凑地搞出来一份洋洋洒洒数千言的情书。哥们看后直呼“高,实在是高”。然后这哥们连抄一遍都没,直接中午夹到了班花的语文书里。
你们一定想知道结果吧?结果是班花把情书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交给了校长,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哥们被开除,我被校长叫到办公室一通狠批:“你也算是个不错的学生,怎么能跟着混混学坏呢?”我也被停学一个星期,同学们见了就调侃:“情书借我们当范文学学呗。”
结果还是有的,若干年之后,他俩结婚了。我从同学那里听到这个消息,那时候我已经上大学。想起当年之耻我还是恨得牙根痛,你说这婆娘是犯哪门子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要举报我们。估计他俩结婚没敢通知我,也是怕我在婚礼上骂他俩“这对假装正经的狗男女”。
情书可以想咋显摆就咋显摆,判决书能否写得天花乱坠?是的,我是想说说那份这几天在网上走红的“诗意判决书”。我国古代的不少官员是文人出身,因此他们在处理民间纠纷或者断案裁判的时候,常常把文学诗词运用到判决之中,使判决书具有很强的文学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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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退学,抱得美人归算不算因祸得福?)
何家弘教授曾谈及法学与文学,他认为法学是严肃的,文学是浪漫的,把法学融入文学可以增加文学的“骨”感,这也是何家弘文学创作惯用的一种方式。但反过来,能不能把文学语言融入判决书之中,增加裁判文书的“肉”韵,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判决书是实用性很强的一种文体,语言追求表达精确、明白,所以侧重于运用消极修辞手法,即所用的语言要求是概念的、抽象的、普通的,而非感性的、具体的、特殊的,以保持判决高度的客观性,而非某个人的作品或建议,所以,它应当排斥制作人员主观情感的渗透。
有人说,接到这样的判决书,当事人感动得没有第二次起诉离婚。你们就扯吧!婚姻法说白了就是离婚法,如果婚姻还有感情,那就不需要动用法律。法律本来就是“陌生人之间的游戏”,只有当婚姻双方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时,才需要由法律做个了断收拾残局。
我绝对不相信哥们与班花的结合,只是因为当年我拼凑的那份情感真挚的情书,而是因为他俩当初就是苟且之意。我也绝对不相信,当事人能破镜重圆仅仅是因为这份“宋词”加“后宫体”的判决书。另外,这份判决抄袭得真不咋滴,绝对没有我当年抄的那封情书走心。(欢迎关注“法语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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