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时间节点: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24-28日,录取时间为4月6日-13日。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文化素质”依据的改革,考试已于1月完成,全省共有16.8万人报名考试。(以下附文理分数段统计表)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今后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根据《通知》,今年我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与往年高考录取相比,有两大变化:
一是不分批次,志愿数增多。
参加录取的高职院校不再分A、B两批录取,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数,原来普通高考为每批3个志愿,本次增加到10个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信息点。考生自愿选择填报。
二是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
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次投档实行“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完成录取后,按考生投档分数和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第二至第十院校志愿,依据高职院校剩余招生执行计划数,按1:1比例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