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团风水陆派出所依法查处2家违反互联网上网管理条例网吧。
当日10时许,民警对辖区23家网吧例行检查时,发现潮*网吧内有5人正在上网,其中有1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网吧临时卡进行登记上网,民警立即对该网吧服务器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民警当场责令该网吧进行整改。在事实证据面前,该网吧法人曹某对其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10时30分许,发现欣*网吧内有4人正在上网,其中有1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网吧临时卡进行登记上网,民警立即对该网吧服务器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民警当场责令该网吧进行整改。在事实证据面前,该网吧法人孙某对其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锁定相关证据后,团风水陆派出所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潮*网吧、欣*网吧警告并处罚款。案件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