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太原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100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考,将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
、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报考原相乡卫生院、岔口乡卫生院和东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类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含3月27日);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含3月27日);报考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要求具有临床医师或中医医师资格证书的岗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主治(中)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含3月27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七)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现仍在职的人员。
入伍前为古交户籍并已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古交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四、聘用人员待遇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分岗位、乡镇卫生监督站、原相乡卫生院和岔口乡卫生院岗位的录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他岗位及东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录聘人员享受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1日
报名网站:古交市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链接附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的姓名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17年3月31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3月31日17:00至4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到2017年4月2日24:00。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报考财务、信息、法律及卫生监督7个岗位的报名考试费60元,报考其他岗位的报名考试费11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报名表。
3.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由报考者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到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确认后办理。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15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此次考试中,财务、信息、法律及卫生监督7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其他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中,参加同一岗位笔试的人数能够形成竞争的,按成绩择优录取;形不成竞争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报考财务、信息、法律及卫生监督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一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其中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专业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申请材料原件及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审核合格的在准考证上加盖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复审。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表、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学校出具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
、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其学历证书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费用由考生自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2.聘用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能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六、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考试,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303415117
古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351—5212626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附件1:古交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古交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7年3月15日
(温馨提示: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信息来源: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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