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权行使监督权吗? 当然有了!但是监督方式,千万别搞错了!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所以说,公民觉得人民警察行为违法、,你可以告家长,告老师,随便你告,但是不能直接上来检查警察的证件,阻碍警察执法,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你盘查警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