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秋季报名进行中……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万立平)记者从梧州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广西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新增秋季认定。目前,梧州市201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有需要认定的人员可在12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现场确认。据介绍,此次秋季认定范围为在梧州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有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内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三类。根据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梧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当地县(市、区) 教育局负责认定。目前,梧州市秋季认定的网报申请已经于9月2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但法定节假日和10月1日至9日系统维护期间,网报系统不开放。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22日至12月15日的工作日。需要提醒的是,梧州市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各有不同。根据安排,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方面,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22日至12月13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方面,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蒙山县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3日,藤县现场认定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13日,岑溪现场认定时间为12月13日至12月15日。